我爸爸在单位,7点10几分的时候与门卫发生口角情绪激动突发疾病,因为单位上班时间为7点半上班,由于单位未能与职工签订劳务合同,不享受工伤保险,但我爸爸以在单位工作已有4个多月了,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目前在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因治疗期以过48小时,单位不承认是工伤,但单位想一次性给予赔偿,我想请问医疗费用单位是否全部报销,因考虑到存活希望不大,单位除了负责医疗费用外,还需支付其他费用吗?我爷爷奶奶,妈妈的费用?丧葬费?具体赔偿标准时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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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十分为什么和门卫发生口角,突发疾病是什么疾病,为什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现在的态度是怎么样的,请补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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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且因突发疾病而受伤难以进行工伤认定。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可以和单位先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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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讲述,不属于工伤;但是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你们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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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