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公司3年半,今年1月份又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2、在公司负责销售工作,劳动合同中有说明职位,但是没有规定关于奖金和提成怎么算,只在合同中说明:乙方奖金、津贴的计算和支付适用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公司有发于邮件说明销售人员奖金问题。关于销售人员奖金计算是签订客户后按照每月的回款金额进行奖金分配,第一年奖金为回款金额的3%,第二年回款金额的2%。并规定若该销售人员离开公司则自动停止。
4、今年是第二年,按照公司规定我所得奖金应该是回款的2%,但是客户要9月份才回款,我想7月份辞职,但是又担心公司不给回款2%的奖金,如果我7月份离职,公司不支付奖金,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