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012年1月11日登记结婚。因为婚前缺少了解,仓促结婚。于20120613生下个男孩,生完孩子后,因为没有得到丈夫的关爱,发生过争吵,甚至丈夫把我撵出家门。因为我不是成都本地人,丈夫说他要找个本地人生活,因此我带着儿子离开了。可是丈夫蛮横无理,跑去我上班的单位大吵大闹。还用语言侮辱我。因为彩礼给了2万,因此他说是我妈把我卖给他的,见此情景,我们并无和好可能。男方也同意离婚。但是要求我反还他的彩礼和怀孕期间生孩子的费用,现在孩子跟我在一起的,期间他看过一次孩子,就是抱起孩子就跑。还说要把孩子摔死。我对他也是没有感情了。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孩子法院会叛给我吗?我要不要退还他的费用?如果离婚,一个月他应该给多少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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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抚养费的标准需要根据父母的经济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三个要素综合确定,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工资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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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你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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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协商不能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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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举证对方的行为对抚养小孩不利
登记结婚且实际生活居住了的 不用归还对方彩礼
抚养费一般是按照对方工资的20%-30%
追问:他很烦的,就叫我去起诉,他知道我的工资低,没有什么收入,和他协商,他就说我不懂法,他懂。我出来这几个月,他没有出过点点费用,也没有看过小孩,一开始出来就说,要离婚得等他有时间。后来就等他有时间,他又借此来羞辱我,说些很难听的,还说达不到他的要求,他不签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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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据你所讲,女方。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预约,我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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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用是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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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