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是超生,忆在外地上了户口,但没有交社会抚养费,请问本地计生部门还要找我交罚款,这合理吗?
-
已经缴纳的可以拒绝缴纳的
-
超生宝宝上户口,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2,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3,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
4,超生宝宝上户口,需要去计生办指定的医院,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5,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及亲子鉴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2)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