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入职7个月,1月6日,HR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没有书面通知),属于无过失辞退,但是双方没有争议,当初我说是到31日满一个月离职。请问。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吗?HR说是按天数折合金额,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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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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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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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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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代通知金按天数提前通知的天数折合是不正确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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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应该是支付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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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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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天数折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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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应该是支付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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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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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按天数计算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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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两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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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支付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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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代通知金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不是按天数折合的,祝你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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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