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年5月份租了一间底商,给了那个房东27000的转让费她说是装修费写的也是装修费,这个房子她是从二房东手里租过来的,2012年12月分我又把商铺转租出去,也收了人家27000的转让费写的也是转让费说的是装修费。。可刚转一周,那二房东现在要将全部商铺转租出去,还要跟我转租那家要轩让费?我转那家就要求我退还他的转让费?这个有道理吗?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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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如有疑问,可进一步 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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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是不合理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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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与对方协商,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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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子允许转租,双方就装修费达成一致意见,您所受的装修费用就不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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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合理,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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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房东的要求不合理,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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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理的 根据合同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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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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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