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于长期向朋友和亲友借高利贷,最少都是月息1毛以上,直到本人生了孩子后还在付息,后来没办法付息了,这些人就上门来要债,还叫了社会上的人一起到家里来讨。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本人以死相逼以前从不知情的老公和我一起出门躲债,于是带着刚满40天的女儿一起出走。直到整7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来才知道我走后的第二天,我的债主们已经去报案,我和老公都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我们被抓后由于我还在哺乳期而被取保侯审,而老公确被关在看守所里,到现在已经5个月了还不能取保,说是案件还在审理当中不可以取保的,请问一下,现在司法机关起诉我的集资诈骗罪能成立吗?借条超过1千多万,但大多数都是利息写进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