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要孩子的一方在法律上是不是必须给不要孩子的一方金钱上的补偿?如果是必须给有没有一个法律的规定数额?还是只能双方协商?离婚不仅仅是因为我的原因,而是双方共同原因才导致的离婚,现在双方都想要孩子,但是她提出我要孩子的话要给她20W!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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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离婚要孩子的一方不需要给另一方金钱上的补偿,是否需要给对方补偿跟要不要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2、只有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向无过错的另一方作出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双方都有以上任意一种或几种过错情形的,法院不支持任何一方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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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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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2、负有小孩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支付抚养费,并不是要补偿对方;
3、对方的无理要求可以拒绝,协商不能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里湖面;
4、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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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应该是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我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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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一定要给补偿,但是你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处理的,你可以从这方面收集证据,然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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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一法律上没有规定。
第二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有利的一方抚养孩子,但是无论孩子谁养,双方都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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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