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1月,委托一朋友注册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注册过程全部是他办理,包括出资,签字,转账。我只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费,没有签过字,也没有参与。公司也没给社会造成危害。现公安部门传讯我,我是否犯了虚报注册资本罪,我该怎么办?会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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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判刑。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减少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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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你的表述来看,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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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要综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你是否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可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情况。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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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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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