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半年前开无证诊所发生一次事故,导致一位病人陈某轻伤,组织功能一般障碍,我们双方在陈某康复后经过协商已对陈某做出来赔偿,陈某表示不再追究我们的任何责任,卫生局也给我们开了罚款,我们从那以后也没有开无证诊所了,但前几天卫生监督所的人把我妻子带走说是有事,结果把我妻子送到了公安局现在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陈某也没起诉我们,我不明白为什么事情都解决好了,还要抓我们?卫生监督所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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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触犯的是公权力,是公诉案件,即便当事人私了,解决的仅是民事赔偿问题,仍然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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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可委托律师辩护
追问:卫生监督所这样做合理吗?我们现在有没有开诊所,公安局说这说公诉,请问这是哪个部门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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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案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关键要看对受害人造成的损伤是否达到《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对应的标准。涉嫌犯罪的话,就不是卫生监督所所能管辖的了,公安机关依法就要介入。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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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是公诉案件,不是受害方不追究就可以完事的。建议请律师介入。估计你们不止这一次,一个轻伤,一般的功能障碍,一般是不会以此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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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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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