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家公司(小公司100人左右)是今年三月份辞职的,在2011年年尾时该公司公布说年前(春节前)发一半年终奖,另一半2012年6月发。但我在今年的3月辞职了,我走时特别问了老板会不发,他也肯定的说会发,但现在以现金的方式发了,但是没发我的,我今天去找了公司老板,他声称,没到6月份就辞职的,不发去年另一半的年终奖。当时签合同时并没有注意看有没有写年终奖的事,而且合同交上去后就没有发给我了,我现在只有当时公司公布有关发年终奖的文件的照片,以及那里的同事能证明,请问我如何书写这一份申请书,可以帮我写一份我再修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