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房租租赁合同,并支付给房东首月租金,但验房时由于房屋配备设施与房东承诺不符。现双方约定停止合同。房屋并未承接,但房东扣留已付首月租金,要求赔偿其损失。合同条款有注明:乙方于签订合同当天向甲方支付定金0元,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承租该房产,则甲方没收定金。
想咨询房东是否有权没收已付甲方首月租金。谢谢!合同约定一方解约不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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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定金0元?
1、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房屋设施确实与房东承诺不符,房东的做法就是违约,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房东退回首月租金,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房屋设施确实与房东承诺不符,则很可能是您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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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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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租金是不同的。如果你们之间有租赁合同的话,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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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你证明房东违约的,交付的房屋和当初约定的条件不符的,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定金并赔偿你的损失的;如没有证据的,则应当看合同的相关约定的,不得只是看一部分的;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追问:请问法律认可的房屋租赁关系成立是否不看租赁关系事实成立?如果房东不给交接房子,是否还需要交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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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