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买的楼房,开发商在我父母买楼之前就把这个楼抵押给了银行,在办房照的时候才知道,当时找人说没事,就把这事拖了下来,现在已经过去了10年了 这事还没解决,我想问一下 我该怎么办,要是起诉开发商的话,过了这么长时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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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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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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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开发商的此种行为构成欺诈,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要求一倍的赔偿金。如果房子现在还在抵押,不涉及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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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了办不了过户。建议直接约见律师。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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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