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用假的身份证进入单位的,因为那时我才17岁。2017年改用自己真的身份证,合同是到2018年12月31号。现在突然被辞退,单位该怎么赔偿我?17年以前的工龄算不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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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单位属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金额由解除合同前的月薪决定。2、您说的假身份证问题,也就是08年前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证据充分,会得到仲裁庭或法院的支持。3、欢迎来电告知具体情况,本律师将向您提供真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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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08年前到被辞退期间的工龄工资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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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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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