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底,我与朋友商量,一起合开一家设计公司。7月份成立。8月份到工商局注册。我是乙方 出资(5 W),朋友是甲方 出资 (7 W)。一起投资(1 2 W) 由甲方负责工商局登记注册。分配是这样:甲方 占 60%股份 。乙方占:40%股份。按这个比例三个月分红。合同就把这几个重点写了 ,细节部分没写。
(备注:朋友在技术方面是不错,我技术没他到位,业务方面我比较熟) 公司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由于当时事情多,就没有请律师,也第三方在。就这样我们匆忙的把合同给签了。当时我们签的合同是5年。
到今年年底公司业务基本还算比较稳定,公司从我们两个人发展到现在9个人员 。 时间一长我发觉朋友私心越来越重。
在工作的过程中也发生不少摩擦。 很多事情自作主张,根本不与我商量就把事情给办了。很多客户方面交接工作也不跟我说。时间一长,大部分客户都跟随着他交接。
到年底既然提出要跟终止合作。还跟经常我强调分伙的事情。因为他当初跟我合作是对业务不熟。现在业务有了 ,对业务的来源也有点熟悉了 ,现在根本就想一个人独吞这家公司。
请问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去维护我个人的权益?
想了好几天都想不出什么好方法去解决这个事情!
在此 多谢好心人的指点与帮助!!!
以下是我的联系方式:137 1410 4469 刘先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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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叙述中,有合伙人之说,又有公司的措辞,我不知你们的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无论怎样,如果你退出,他必须另找合伙人或股东,不然的话只有一个合伙人或股东了,这是不符合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的合伙人人数或公司法股东人数之规定的。如果你朋友要你退出,那他只有叫其他人收购你的公司股权或你的合伙财产,收购价你们双方协商,因公司/企业目前经营良好,有盈利,你可以要求溢价出售,否则不出售。如果双方就收购价达成一致,必须请专业人士参与签订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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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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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违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建议协商,不成起诉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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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问题是典型的股东纠纷,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刚刚成立的公司股东之间就出现这样的问题,你也要考虑一下是否与其继续合作。
现在对你有利的做法是,第一可以要求对方收购你的股权,既然公司处盈利阶段,收购价当然要求高于你的出资价。不然的话你们协商或是起诉解散公司,公司资产按照现值分配,各自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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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具体帮助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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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先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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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