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初去医院检查出来妇科病需要立即住医院手术当时单位不批准让我先写离职报告我没有答应因为我还在合同期之内,当时我的身体处于高危状态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我把医院诊断证明送到单位,单位还是给我两个选择1是给我一个月的病假工资然后写离职报告走人,2是算我旷工这样不是太欺负人嘛因为我的单位是韩国企业我们这些打工者权益难道没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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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老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是拥有休息休假权的,所以该外企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直接起诉该单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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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逸成律师解答:
非因工伤病假,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有休假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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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凭病历申请病假,如果单位解除与你的合同
可以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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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拥有休息休假权的,所以该外企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可直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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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