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一下,我在公司上班已有半年多了,我请假和休假公司不给我批准,一个月前未接到任何未批通知。直到本月要发工资的时候了,才看见公告栏上的公告说给我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只有1500元,都被那黑心的老板给扣完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我该怎么做,去劳动局怎么申请仲裁。而且公职给我们签了一份协议,根本就不是合同,老板随意克扣员工工资,每个月都想办法扣工资及罚款,全部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从我到公司至现在老板就转去员工的钱就有20多万,好可怕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