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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同时和两家外资公司签有合同,两家公司的业务不同,没有竞业限制。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两家公司同时给我交公积金和养老金,公积金可以交进去,但养老金好像只能一家交,如果我在两家公司任职是合法的话,请问如何解决养老金缴纳问题?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19-05-12 10:09:0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两家公司都不禁止兼职;最好履行告知义务;交金属技术问题。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两家公司都不禁止,并且你有能力同时完成这两工作,是不违法的,你可以与两家公司协商解决保险问题。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养老金缴满15年能领多少钱,  养老金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60%,高限为300%。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举例说明: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文件显示: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32906元,月平均工资2742.17元。根据上述公式,假定5年以后甘肃籍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当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金如何发放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分作三个类型: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称作“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各种补贴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  (3)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 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如果退休前累计满当地社保局规定年限,退休后不缴费继续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如果退休前没累计满年限,需要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保险满年限后,才能享受不缴费的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否允许退休时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年限,需要咨询办理退休的社保局,属于各地社保局规定
  • 如果两家公司工作时间没有冲突,而且你也有精力同时做好两家单位的工作,并事先告知这两家单位你和其他单位有合同的情况,是合法的。否则,你有可能是违约行为。
  • 1、如果任职公司不禁止,不违法;
    2、社保只能是一个公司缴纳。
  • 劳动关系只能有一个。但兼职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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