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有3人范某,张某和李某,范某是法人代表拥有60%股权,张某有股权30%,李某有股权10%。公司成立以来,由于张某年长且有些社会地位,因此由张某要求公司往来款项要由他私人帐户进出,这样他放心也好对合作厂商有交待,范某见张某坚持,只好依其意见,但初时张某的存折还是由范某来保管。后来公司法人范某近一年来由于操劳过渡,数次到医院就医,而张某就趁此时把自己的儿子找来公司当总经理,并把自己的存折借口从范某那拿走后把公司财务交给他侄女,该女同样姓范,然后由该女冒充公司法人范某对外。公司法人范某回到工作岗位发现此情形时,数次要求张某停止此行为,但张某依然我行我故,甚至逼范某要把法人及其所有股权转让给张某的儿子。范某不肯,但又经不起张某每次见面就威胁转让法人的事(威胁还带有人身伤害),只好暂时不与张某碰面。
但由于公司财务一直是由张某的私人帐户进出,现在由张某侄女管着,公司的货品都由张某儿子控制着,而范某形同已经被架空,因此后来张某见逼换法人不成,就说托人转告法人范某自己已经注册了个公司叫云x南,要范某拿着公司空壳壳滚蛋。请问各位律师,范某遇到这种事还有自救的能力吗?
备注:
1.公司另一法人李某因不想卷入该事,已经写股权转让协议给范某。
2.范某的电话疑似有被张某监听,因此无法留真实手机,还请见谅。
3.张某在昆明比较有势力,还是个在职不在岗的公务员,范某周边的人虽都了解该情形,也见范某这些年来为了张某的学校以及自己的公司毫无休息的不断努力付出,但是遇到张某如此能说善道又有势力的人,对范某完全爱莫能助,只是不断劝范某放弃公司不要与张某争,反正还年轻,从新来过。那麽请问律师,范某是否该就此放弃争取自己该有的权益跟张某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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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可以以张某的行为侵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赔偿公司及股东损失的责任。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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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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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可以放弃,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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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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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要求公司往来款项要由他私人帐户进出,已经违法了公司法以及公司财务制度
2、张某就趁此时把自己的儿子找来公司当总经理,应当经过股东会决议,否则无效。侵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赔偿。
3、逼范某要把法人及其所有股权转让给张某的儿子,也需先经过股东会决议,且应该尊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东不买其他人才能买。
4、张某的行为构成公私财产混同,侵害了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适用揭开公司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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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