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家庭离婚房产纠纷的一些问题,麻烦您再予以解答帮助。
我与老公高青05年结婚,婚后生于一子,婚后感情一直不错,一直到2010年发现丈夫在外与人有染,之后跟我提出离婚。
一、房子是2005年婚前男方父母买的(98m2),但是2011年现已过户到高青名下。
二、2011年下半年他爸又买了一套低保房,当时因为钱不够,我家拿出了3万元借款(现有取款凭单),他爸说现在手头紧张,日后再还,口说无凭,要是对方日后不认这笔款,取款凭单能作为有效证明吗?
三、现在男方失口否认决无出轨这回事,加之我又没有确实证具证明男方是过错方。光凭这3万元,按照法律程序我能分到我应有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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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述情况,初步分析解答如下:
1、房产属于男方父母赠与他的个人财产;
2、3万元的借款,只有取款凭证不能证明,需要有证据证明该款项给了男方的父亲使用;
3、一般证明一方有出轨行为的事实很困难;
所以,按照你所述的情况,如果仅以此来分割共同财产、获得过错方的补偿,难度非常大,还需要进一步的做一些工作。
有进一步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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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房产为其个人财产,您无权分割。二、取款凭证无法证明债权关系。三、如无证据则无法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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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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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在分配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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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房产为您爱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您无法分割。取款凭证无法直接证明与对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建议您让对方写下欠条或者如有必要获取录音材料以证明您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没有男方外遇的证据,您很难以其有外遇为由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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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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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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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首先2005年购买的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能均分。2,建议收集对方父亲是向您家借钱买房的证据,可要回3万及利息。3,若没有证据的话,您们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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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