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司是一家外贸公司下属的小公司,但公司以没有申请下来公章为由,所以一直没有和我们签字劳务合同(我们只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合同没有盖公司的章,也没有返还到我们手里)。现在公司要求辞退我们4名员工,说明一下,公司是新成立的,所以我们的工作时间都不到半年。请问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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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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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