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工作时,眼睛被工具刺伤,鉴定为工伤,公司也支付了各种医疗费用。但病好后,合同正好到期,然后被公司解聘。注:工伤治疗时,合同还没有到期。我想咨询下,我的亲戚不能继续在公司上班了么?公司不该负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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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工伤治疗期间和鉴定期间的待遇应当与正常上班时期的待遇一致,否则可向公司主张,或提起仲裁;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3.如果你亲戚并非前条所述的情况,那么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再续签,但他可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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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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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劳动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工伤造成伤残的,公司还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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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