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底打的结婚证,准备国庆节办酒席。现在怀孕五个月,他不想为我和宝宝买营养,就此为导火索,起了争执,大吵之后,他在我同事面前诋毁我,说我好吃懒做,要我打掉孩子,要我退还他为结婚所花费的钱及彩礼,要和我离婚。因为怀孕时期都对我不好,我也想通了,离就离吧,但是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请各位老师教一下我吧,我现在只能去引产了,因为他家重男轻女情况严重,我怕以后孩子出来之后更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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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无权提出离婚这是婚姻法规定的保障怀孕妇女的权益,您可以在请求取得共同财产一半的情况下要求男方支付赔偿金并请求不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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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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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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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情况不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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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就不用退还彩礼,我们可以帮助你,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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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