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一房二卖,该适用什么赔偿方案?
房子是2009年6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时卖主的房子还没下房本,我方就先交了5万元的定金并写入合同。双方约定2010年12月31日之前交易并交纳剩余房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方案是违约方赔偿25万。房本在2010年11月下来了,但是,房主2010年12月却将房子过户给别人,导致最后事实无法过户。 那么卖主该如何赔偿呢?
1、根据已付房款赔偿。《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根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这是卖主主张的。
3、根据买方损失赔偿。同地段同户型房屋的平均价减去合同约定的交易价。 到底是哪一种?
合同约定的房价是73万,现在的房价按照同地段平均价为140万左右。所以,我希望卖主按照第三种赔偿方案,即现在房价减去73万,我才能买到同样的房子,这种胜诉率有多大?我是准备请专业律师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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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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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方案可以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起诉。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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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违约金赔偿你的损失。对三种方面要与律师面谈之后才能判断起可行性。建议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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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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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第三种方式来主张赔偿,你们之间的合同履行到什么程度了?法院会根据合同履行的情况、付款的情况、房屋差价等来酌情确定赔偿额,你可以参考一下去年年底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我手中有代理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你也可以参考一下,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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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案可以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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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主张第三种方案即房屋差价补偿,建议携带相关资料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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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