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上海的政策变化,我是外地户口,条件不能够买房子,所以由我出首付,用女朋友的名字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产证上只能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1请问是否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公证来证明我和她各自拥有的份额呢?是要在拿到产证之后去公证吗?
2对于我出30%首付和5万多的中介费及各种税费,她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但是月供我们一起还的情况,应该各占多少份额呢?
3还有其他方式能保证我的权益吗?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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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一般是不会帮你公证的,可找律师起草并见证!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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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律师起草协议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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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份额,最好在拿产证之前写协议,可委托律师起草协议并见证,也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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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如需公证要待办好产证。
二、份额可以约定,未约定的一人一半。
三、保存好您的付款记录,建议产证办出后,尽可能增加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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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公证实无必要,但你要有证据能证明是你支付的首付,如划款凭证等,日后应该能证实该房产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你们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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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可以双方约定。协议建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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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