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西安一个棚区改造楼盘高层的房子,已交首付,虽未见到5证,但有预售证号,听说他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的。一部分房屋安置拆迁户,一部分是商品房,由于该公司的另一个楼盘,让原本签协议办理银行按揭的业主改为分期付款。因此担心也出现同样的问题。故对此有可能出现纠纷的问题进行了解。防患于未然。1. 非安置户购买的商品房,能否办理按揭,办理按揭对开发商有何要求,是否开发商要交土地出让金?2. 能否办理房产证,将来房产证与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在使用上有何不同?
-
商品房要对外销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是取得前面的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能否办理房产证与土地性质无关,因为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都是划拨的,但也可以办房产证,商品房对应的土地是出让的。
-
土地性质不能是听说的,必须见到五证,因为有预售证是最后一道程序,有预售证就肯定有前面的证件。否则没有见到证不能随便交钱买。能办房产证就是手续齐全的,划破用地就一般只能是经济适用房。
-
必须要看五证,建议委托律师审查,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