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家里人问朋友借的3万块钱,一个月三分利,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倍算高利贷
按照02年银行贷款利率为5.76%,那么1万块一年的利息是576块,4倍是2304块
按月三分利算1万块一个月300块利息,一年3600块
按这样算就属于高利贷,我这样算对吗?
现在想和他结清,放贷人要我还本金和利息,可是不想还这么多利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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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暂不予归还,让其诉至法院解决,另外需研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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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四倍以上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另外,绝大部分年份的利息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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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 不成可起诉解决,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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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和利息都超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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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