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几年经朋友介绍,贷了5万的高利贷,利息是2分5,两年期,写了一张借条7万,实际是5万,我的用途是去云南赌石,当时此介绍的朋友,拿去1万,过了一个多月才还上,可把我的事情都耽误了,什么也没搞成!现在放贷者已算本息10万,我有几间门面房,当时贷款后被逼着签了字,如还不上5间全归他,压了一张房产证,后我出外创业陪了钱,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把租我房做生意的人恐吓走,我姐夫是给我看门的,他们逼着他签字给他们一张协议,又给了4万5千,必须给他们两间门面,上下3层,我的成本是20多万,借条也撕了,可我 不知道这事!,我不同意,现在我想问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