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08年12月入职一家公司上班签订一年合同,到2009年12月合同到期,但公司一直没有续签合同,截止至2010年8月,无故做出降薪调岗的做法,并不给入职之初口头协议的工作提成,本人不能接受于是离职,2009.12~2010.8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海淀劳动仲裁,被告知只就海淀区仲裁来说不支持未续签的双倍赔偿,建议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请求,不知这一请求的胜诉可能性,海淀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之前是否有成功案例,请你帮忙解答一下,拜托了!谢谢
另外:无故降薪调岗后辞职是否可要求其他赔付?
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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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获得双倍赔偿。仲裁裁决不支持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无故降薪属可要求补齐工资差额,并可要求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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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进行仲裁,如仲裁不支持再通过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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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你可以拿着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向法院起诉,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肯定胜诉。
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即使是你主动辞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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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获得至少7个月双倍工资差额赔偿,仲裁裁决不支持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无故降薪属可要求补齐工资差额,并可要求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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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仲裁后诉讼,可要求双倍赔偿。有案例。
无故降薪需补齐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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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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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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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其次仲裁败诉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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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