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交往了2个月左右的男朋友,我们平常只是接接吻什么的。可是就在他昨天苦苦哀求下,他从上午10点一直求到下午。我终于答应他和他发生了性关系。但是我觉得我是第一次,从内心里来说我是不愿意的。可是他说他并没有采用暴力手段,也没有不让离开。说我一切都是自愿的。但是我觉得我是在他苦苦哀求下才失去了第一次,我并非自愿。请问我可以告他强奸罪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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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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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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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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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认定强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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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尽管你内心不愿意,但从行为上说你还是自愿的,况且男方确实也没有强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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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男友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和你发生性关系,因此你男友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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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表述,无法认定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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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你男友并没有采取与此相关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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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是你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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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此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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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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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