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15周岁,就读本镇中学八年级,被社会上的所谓混混采用威胁手段带出学校4天,后经过我们很多亲切友好多方寻找,才找到,我在女儿失踪其间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回来以后他们也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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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所造成的后果,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拐带胁迫未成年少女不分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性行为都将以强奸罪从重论处。建议及时报警,以便取证。同时起诉校方监护不力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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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关系是否出于自愿,如果不是的话,建议你及时的控告对方强奸,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的取证。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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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强奸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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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认为是强奸,可向公安报案。我是台州的律师,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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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