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 我是1995年毕业的大学生,分配在一家国企上班,单位在1999年给我分了一套二手房,我出了3万多元,实际当然是不只这个价。后来经过房改,我已经拥有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我交回房子,退给我3万多的房钱,不退房就不改输办理辞职手续,您认为这合法吗?不合法我该怎么做? 请您给我帮助,向您致敬!!!!

劳动纠纷
2005-02-18 22:3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