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高薪职员的工资竟然是分成两部分发下来的。一部分是通过财务来发,这部分有交社保和扣个人所得税,同时有记录在案,钱也是通过银行来发的;而另一部分竟然是通过现金来发的,是老板的姐姐用现金逐个职员发下的,谁也不知道何时发给谁,他有一个笔记本记录着,同时这一部分是没有扣个人所得税的,也没有通过银行,发的是现金。公司任何人都知道这事情,通过财务发下的工资每个人都是一样多的,不同的只是工龄奖金了。 他这样做,很明显是偷税漏税了。我们的工资虽然没有少,但是我们也有很大的风险,如果他开除我们,给我们赔偿的工资只有财务发的那一部分,那怎么办啊?他这样做纯粹是偷税漏税和钻空子,多年前东莞有这种做法,现在他这样做,我们的风险很大啊。要是开除我们,如果只赔偿我们一部分,那我们怎么办啊?请能指示和帮助我们。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