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与1998年经人介绍结婚,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也无结婚证,现在丈夫以感情不合起诉我离婚,我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近几年他与别的女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居住在外,并生有一孩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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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婚姻不受保护。但可就财产和子女问题要求法院公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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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离婚,只是解除同居关系而已。如果你们有财产纠纷或者孩子抚养问题,那就可以诉讼中解决,如果没有那就没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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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另和人组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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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但是你们有抚养子女义务;就有关问题你们可以协商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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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关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你们和自动分居,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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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