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三月一天,在写真论坛上转帖发布了QQ好友的相册中的生活丝袜写真照片数张,共计发布了三到四个丝袜写真网站。目的是为了发原创帖得到论坛积分,帖子标题为:《XX地区XX学校丝袜自拍》。然后五月份一天,在成人网站发布了她的写真照片。其中有一张是工作照片,出现了她的同事,并为了得到积分,增加浏览权限,帖子最后加贴了四张网络上的无露脸的淫秽照片,使人误认为是她的自拍照片,标题为《真实自拍,工作照也有》。后来被当事人同学老师认出,通知其本人,她通过报纸曝光此事,并成功立案,现在我已经删除了帖子,但是有两三个成人网站转载了我的帖子,至今无法联系删除,现在她准备以侮辱罪起诉我。请问律师,这样是否构成了侮辱罪,打官司我要准备哪些东西,她的那些同事可以一并对我提其诉讼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