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职工,企业原单位在甘井子周家街,后因动迁,厂址般到大连庄河市工业园区,当时税务局要求属地化管理,没办法,工商营业执照地址也迁移到庄河,但养老保险一直在大连交,当时实行交取暖费时企业没有即时交,养老保险公司还收我们单位耻纳金,没办法我们就把取暖费补交上,可我退休却不享受取暖费,工作人员说,我单位地址不在大连市,所以不享受取暖费,当初交费时工作人员也没说呀,只说在哪交费就在哪里办理退休,单位已交好几年取暖费,可职工退休突然告诉不享受这个待遇,这种情况怎么办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