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05年6月定婚同居06年小孩出生,09年11月登记结婚今年他在外和别的女人同居被我看到,要求离婚,我们开了一个商店当时我出资2万,他出资1.6万其余5万是借的,开了店以后一起还的,而且这几年的盈利都在他妈妈手里,现在店开了4年了价植在15万左右,当时注册他父亲的名字,在09年12月我们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0万贷款30万其中首付6万是我从娘家借的,另外4万是从我们店里拿的.
现在他说店是他父亲的没我 的份,还说房子首付中的4万是他父亲给的
请问到法院离婚我能拿到多少属于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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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财产双方平均分配,房子和你们开店的收入你也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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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婚期的收入包括开店收入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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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然能够要回属于你的东西。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有你的一半,而且你属于受伤害的一方,还可以多分些。在要求财产分割时一定要掌握哪些财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只要属于共同的,就有你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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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争取更大利益。咨询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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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后财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其它的财产,要看法院如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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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房子是你们结婚登记后购买的,属于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时会依法平均分割。
2、开店的利润收入,你可以向法院主张分割,法院会在查明后分给你应得的份额。
3、你只要掌握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些财产。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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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商店的归属和实际登记信息部符,为保障你的权益,对于商店的归属和出资情况你应先固定相关证据,后起诉离婚,鉴于案情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代理你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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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平均分割。婚后的收入包括开店收入也是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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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实践中,由于夫妻双方与离婚案外第三人就商店的出资和房子的产权份额有异议,法院可能要求先通过另行诉讼解决上述问题后再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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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看房产证,借款要提供证据,为离婚补写的借条无效,商店不是夫妻共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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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