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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教:我婚前父亲首付买房,产权上写我一人名字,婚后夫妻公积金一起还贷款,我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呢?举例:房子首付10万,买时市价27万,她公积金参与还款3万,共还银行5万,现在市价50万,那她能分到多少呢?离婚协议签好还没到民政局去办离婚证,请问协议有效吗?我还能反悔重写协议吗?现在家里夫妻存款是她名字存的,我能分到吗?怎么使我的利益减到最少? 谢谢 急切盼望的回答

婚姻家庭
2006-07-29 2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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