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我婚前父亲首付买房,产权上写我一人名字,婚后夫妻公积金一起还贷款,我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呢?举例:房子首付10万,买时市价27万,她公积金参与还款3万,共还银行5万,现在市价50万,那她能分到多少呢?离婚协议签好还没到民政局去办离婚证,请问协议有效吗?我还能反悔重写协议吗?现在家里夫妻存款是她名字存的,我能分到吗?怎么使我的利益减到最少? 谢谢 急切盼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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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购房产权证在你名下的,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中对方出的部分你应该返还,对方无权分割房产。当然你们既然已经签署了协议,则协议有效一般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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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下那离婚协议是我们夫妻吵架我在一气直下签的,当时也没想到会离婚,而且是手写,格式很不规范,还没有到民政局去办离婚.现在要离婚了那协议有法律 效应吗 有什么办法能重新在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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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辩解已经很好了,现在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可以重新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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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