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在超市买东西,一时贪念往包里偷拿了些巧克力之类的东西,出门时报警被抓,带到小屋里,把我背包里所有的东西全都算做是被偷物品了,价值加一起400多!!天呐,偷的东西根本没多少,还让我在小票上签了字,还给我录了口供,都按了手印了!!因为当时真的很害怕,还写了保证书,意思就是东西全都是我偷的,让我在后天前交5000元钱,不然就报警拘留我,手机身份证压在那了,还交了身上唯一的200元钱,我该怎么办啊!求求你们了,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样做好么?报警还是交钱??真拿不出来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