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合同签的两年!我在上班之间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还罚了我的200款的!公司规定是一年三次以上重大质量问题要终止合同!我可没有三次呀。我才两次。也不是很大的质量事故呀!第二次是公司把我调岗我从来没有做过的工序叫我做!公司规定调岗人员做的产品要求小组组长和检验员100%检查。可他们没有做到也没有培训我们。出现质量问题是他们管理不善造成的!我想知道公司为什么不支付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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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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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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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