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去年10月在北京朝阳区买了二手房,卖家的房产证还没发下来。当时的合同是如有反悔,双倍返还定金,和装修款。现在卖家反悔了,可双倍返还的定金根本不能让我在同等地段买到同等面积的房。请问法院会判继续履行合同吗?要是不继续履行合同,我可以要求现在房屋的差价赔偿吗?胜诉有多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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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法院一般会判令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如果法院判令合同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判令对方赔偿您的损失,其中包括房屋装修款、房屋差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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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您的损失,至于你要求差价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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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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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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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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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卖方违约,你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主张权利:
1、如想要房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
2、如不想要房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介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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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本人正在处理类似案件,如果还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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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