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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4月14日下午我在上班的时候,因地滑不小心跌倒,导致手里拿的硫酸溅出来,致使我的右手臂里侧大面积灼伤,左手腕也有一条4CM左右的伤疤,鼻子和左嘴角也有一点疤痕.由于公司规定必须工作满2年的员工公司才会给员工买社保,而我是06年进的厂,所以当时的医疗费用都是公司出的.出院的时候医院给的住院证明上写的是深2度烧伤,当时我并不知道工伤保险是否买有,也没有提出工伤鉴定,只是在广州中山一院就医.治疗了一年多,手臂上的疤痕跟之前好了一些,但是还是很明显.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希望公司能给予我一些合理的赔偿,可是部门经理说我出事故的时候没买保险,所以这件事情只能去找公司办的经理,公司办的经理说,可以我自己提一个合理的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公司认为合理的话,就履行赔偿,如若我提的不合理,就让我向公司提出评残申请,如果评残结果出来不够级的话,公司责不会赔偿任何损失.请问:我该去做评残吗?或者我该提出多少的赔偿金额?尽快恢复! 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8-14 0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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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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