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一个韩资模具厂上班,因工作疏忽导致一个模具版报废。公司因此将我解雇。我们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过试用期。
我要求支付解雇赔偿金,公司不给。公司理由是 1我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我是派遣工 公司说不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已经不错了。否则让我造价赔偿损失。
我说公司没有权利让我赔偿工作带来的损失。另外我不明白的是我怎么是派遣工。我没有经过任何关系进入公司的,而且我签的劳动合同没写派遣工啊。公司说我是天津北辰劳动局一个下属单位的派遣工。
现在一个问题是合同是两份的。我没拿到合同。公司说合同在劳动局那里备案了。公司说会给我合同。我明天要到公司领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