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24日与甲方签订拉一份甜品店的转让协议。初期已经交啦1000元定金。现在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转让费,故此希望能单方解除协议,(甲方店铺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问题一: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对方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此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二:甲方说要起诉我,请问在这场纠纷中我是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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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合同内容予以确定:1\\甲方没有合法经营资质,转让对象如为甜品店合同应属无效;2、转让对象如仅限于店内物资或商业机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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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协议无效,对方没法起诉你,也得不到法院支持。详细可以来电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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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转让该店是无效的,你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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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你违约,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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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当时没有隐瞒事实真像,合同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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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转让店内设施,则有无营业执照不影响合同成立;如果你的目的是通过受让商店而取得经营权,而对方未向你明确说明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你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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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