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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现在生病了,但是单位以种种原因不批准我病假,如果这种情况耽误了我的治疗,或者因为这种情况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间,我是否可以告单位?可以获得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09-09-17 13:19: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只要有医院的病假证明,你就可以依法请病假;
    2、法律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第4条对企业职工累计病休时间作出如下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