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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8月20日递交辞职信,老板不批,我以请假半月为由,将工作交接给了新的同事,后来我就去新的公司上班了。三十日后我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他们不批,我该怎么办,我在其他公司上班会违反劳动合同法吗?急!希望广大律师尽快给我答复,怎么解决好呢!怎样才能做到不违约,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8-24 22:30: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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