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找法网 2018-07-13 其它 55人阅读
义务教育
法律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很少有人了解,法律如何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在偏远的农村地区确经常有在义务教育期间,收取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我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始,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地方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今年已全部免除学杂费。此外,2002年,北京市已在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
义务教育都是9年没有确切的消息说是12年的,所以网上的传闻还是有那么不可信的地方,义务教育是符合当前的常态的,还没有达到12义务教育的时候。找法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教育部:高中纳入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取消中考不实“当前,还不具备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普及步伐,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教育的需要。”针对近日网传“九年义务教育升级为十二年制,中考将取消”的消息,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回应表示,现阶段不可能将九年义务教育升级为十二年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是将其纳入义务教育“今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但普及、义务和免费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在解决有学上的问题,不是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者实施免费教育。”该负责人表示...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法律咨询:您好,义务教育对预防少年犯罪有什么意义?律师解答: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义务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义务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着重要意义。未成年人在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不仅学到文化科学知识,而且能用学到的文化科学知识学习和理解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提高遵守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自觉性。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还有效地防止了与社会不良因素的接触,减少了不良因素的影响,减少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中国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从此将翻开崭新的一页。现就新《义务教育法》所提出的新要求作一阐释。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郭泽深认为,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他指出,取消不合理的择校费,治本之策在于坚持教育公平为根本,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并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就近确保。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表明了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分配原则,而目前的教育资源还达不到让家长有任意选择学校的权利,严格遵循此项原则将能保证每个适...
为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加大对违法和失职行为问责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加大对违法和失职行为问责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问责,是指对问责对象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影响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形,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第三条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有错必纠、问责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问责的主体和内容第四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及个人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问责。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列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
入学教育是每个人的大事情,而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作为父母,更是有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而生活在北京的,要享受义务教育,必须跟着相应的政策,那么2018年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新政有什么要求?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首先,2018义务教育入学有以下关注点:1、首次出台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2、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3、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4、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5、民办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学生就读6、稳妥实施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7、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8、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次,该八大关注点具体内容如下:1、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组织考试、校外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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