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找法网 2018-07-05 合同纠纷 191人阅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施工单位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去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怎样确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施工人索要工程款问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的责任?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哪些情形无效?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哪些情形无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哪些情形无效?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如其本身具备施工能力,工程已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的,...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双方要确定承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发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的责任1、承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5)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资料供你阅读。如果你想知道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的话,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吧。找法网小编马上为你解答。【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本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1.工程名称: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4.承包内容: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1)……(2)……7.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10.甲方主要义务:(1)……(2)……11.乙方主要义务(1)……(2)……1...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相信看过下文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定会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有所了解。一、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二、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因为有建筑工程这一不动产,所以会导致在发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难以确定管辖法院。那么,怎样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具体的规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
工程承包是一个大项目,承包工程时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项目,以避免以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对于工人工程款问题是必备条款。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施工工人索要工程款问题是怎么约定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释》中,为务实性处置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中有关事实承揽关系而创设的一项保障性制度。其主要是为解决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情形下,对付出了大量技术、资金、劳务等投资要素的实际施工人之合理利益关切而设立的一项保护性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合法的“施工人”主体,一般是指有效施工合同中的总承包人、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人、劳务作业分包人等。但“实际施工人”却是来源于“无效”建设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一般是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中的承包人。工程实务中的实际施工人往往是虽然有资质,但其等级较低不具有投标或承揽、施工资格的企业;多数情形下甚至是没有资质也没有企业主体,只是包工头带领的农民工所组建的临时施工队。实际施工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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