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找法网 2018-07-03 公司法律顾问 104人阅读
董事会
董事会是指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那么,什么是董事会?董事会是如何组成的?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董事会的法律风险防范是什么?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有哪些?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对于董事会,一般开公司的人是比较清楚的,而对于不开公司的也会有所耳闻,属于公司的高层机构。那么,董事会是如何组成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必设集体业务执行机关。(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对于董事会,其实就是一公司的高层机构,具有绝对的地位。所以,在开办公司的时候,达到要求设置了董事会的,那么得确定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召集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我国《公司法》第48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法原理,召开董事会要提前10日通知董事,以便董事对议题有所准备,以达到开会目的,有效、正确、及时解决公司面临的种种问题。公司法将有关会议通知事项留由公司章程规定。特别提醒:由于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能否在董事会上就会议通知的议题外增加新的议题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在公司章程也无明确...
董事会是由股东会或职工选举产生的,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法定的常设机关。那么,董事会的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呢?具体要怎么防范风险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就董事会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一、董事会僵局1、董事会会议无法召开(1)董事出席人数达不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如果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之间矛盾多、对立冲突比较严重,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可能会出现一些董事不到场也不授权他人的情况,从而达不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人数,以致董事会会议无法召开。(2)负有召开董事会责任的人不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而在实践中董事长出于种种原因想一权独大,不想召开董事会会议,所以董事长就不出主动召集,以致董事会会议无法如开;新的公司法为打破此僵局提供了解决的方法: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我们知道,开公司的会设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那么,什么是董事会?具体意思是什么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
对于公司,我们或许不是很清楚具体的运行机制,但是对董事会和股东会,算是比较常听到的。但是,股东会跟董事会两者都属于高层机构,并且是不同的,那么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1.股东会《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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