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程序

找法网 2018-06-21 刑事辩护 21人阅读
假释的程序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驾驶的程序是什么?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假释?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任何人都可以享有应有的权利,即使是犯罪分子也是有相应的权利的,那么在很多的时候犯罪人员也是有假释的,那么对于假释又有哪些相关的内容,那么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对于服刑期间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可以有所知悉。一、罪犯服刑期间要怎么样申请假释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二、申请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那么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假释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欢迎阅读。申请假释的条件申请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法定的对象条件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假释考验期,从名义上来讲,就是考验犯罪分子在该期间的表现。在假释考验期间,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办?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办?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
网友提问:假释需要交钱吗?交多少钱?需要交押金吗?回答:假释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并不需要交钱,也不需要交押金。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同时指出,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可以申请假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无期徒刑都可以申请,申请假释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那么,无期徒刑假释程序的规定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程序减刑、假释的提请程序包括执行机关内部的报批程序以及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的程序。我国现行立法(主要是《程序规定》)对前者作出了很详细的规定,但对后者却规定得非常简单。要改革与完善我国减刑、假释的提请程序,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强化对被判刑人的保护。为强化对被判刑人的保护,尤其是防止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被判刑人,未来立法时有必要规定:如果被判刑人认为自己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而执行机关拒绝向法院提出申请,被判刑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执行机关应当向法院申报。实际上,《刑事诉讼规则》第4...
提请了假释之后就要办理假释手续,但是,办理解释手续要经过什么程序呢?那么,办理假释程序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
北京推荐律师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1212
今日律师解答1212
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